院教〔2018〕40号
为丰富网络资源及网上课程,推进我校信息化教学的建设工作,使学生能共享优质的名校名师教育教学资源,培养学生自主独立的学习能力,我校引进网络共享课程,作为线下课程的补充。为规范管理,保证学习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共享课程选修规定
网络共享课程面向在校学生开放,选修网络共享课程的学生需按以下规定的学习及考核办法进行学习并参与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相应学分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1.网络共享课程的选课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选课方法及选课时间与普通通识选修课相同。
2.学生在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网络共享课程的选课。选课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办理选课与退课。
3.选课成功的学生名单将被导入该类课程的在线学习平台,列为该课程的班级成员进行网络在线学习,并与其他高校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共同学习、探讨。学生在选课结束后进行注册、登录在线平台即可开始学习。
4.选课系统上出现的教师姓名只是本校的在线课程教学辅助管理教师,对该门课程的学生学习状态和学分成绩进行管理,并非网络通识教育课的授课教师。
二、网络通识课程的学习及考核办法
1.网络共享课程包括只通过线上学习的在线课程及包含线上线下学习的混合式网络课程。在线课程采用学生在线自学、教师在线辅导的模式;混合式网络课程除包括在线学习的部分外,学生还须参加线下的见面课的学习。网络共享课程由开课学校教学团队与本校课程助教共同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管理。
2.网络课平台每门课程有明确的学习进度时间及考试时间,学生可根据自身安排,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平台完成在线学习及在线考试任务。
3.学生登陆在线学习平台需要完成以下内容:
(1)观看课程教学视频,完成并提交作业;
(2)参与课程讨论、答疑等;
(3)参加课程考试。
4.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选修学生还须按要求参加课程线下的见面课的学习。
5.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学生综合成绩将由学习系统根据学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成绩合格者给予登记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
6.网络课同普通通识选修课一样,均不安排重考、缓考、补考。学生选课后,不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的,该课程以零分计。
三、网络共享课程的学习管理规范
在网络课的学习管理中,需诚信学习,如有通过非正常途径完成网络课的修读、考试、获得成绩等行为的,将取消在校期间选修网络课程的资格。
所发现的被记录不良记录的同学,其本次网络课课程的学习进度和成绩将作清零处理,须重新学习。
不良记录界定范围:
1.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课程考试;
2.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课程考试;
3.利用平台bug,快速完成学习任务;
4.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
5.其他被界定为非正常的学习和考试的行为等。
四、其他
1.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关于网络通识课程的管理,本规定中未提及的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五月